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珠海派锐尔新材料有限公司4,4´-二氟二苯甲酮扩建项目
建设单位:珠海派锐尔新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化联二路102号
建设内容:建设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建设“珠海派锐尔新材料有限公司4,4´-二氟二苯甲酮扩建项目”,新增4,4´-二氟二苯甲酮产品,预计建成后生产4,4´-二氟二苯甲酮3000吨/年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珠海派锐尔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何先生 18023017593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
环评单位:珠海市本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
见附件。
五、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征求意见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、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。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,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邮件(547118488@qq.com)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,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,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,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、听证会,或采取其他形式,征求有关单位、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。